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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的意见
浏览次数:789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12-26

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的意见 

 

2013年12月25日       来源:合肥粮食局网

 

皖政办秘〔2013〕97号 

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    为充分发挥我省粮食资源优势,打造粮食产业集群,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,经省政府同意,现就推进主食产业化提出以下意见:

一、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

    主食产业化是指在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全产业链过程中形成的,以粮食生产基地化、主食加工工业化、营销供应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,具有中国膳食特色的新型主食产业发展方式,是维系城乡、联结“三农”的桥梁与纽带。加快推进主食产业化,是促进粮食转化增值,提高农业比较效益,推动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、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;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,实现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增产目标,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;不仅直接关系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,对扩大内需、保障粮油食品安全、推进小城镇建设、推进“四化”同步发展等也具有直接的带动作用。

   (一)指导思想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,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,以提升城乡居民主食供应保障能力为目标,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民生为宗旨,以培育大型龙头企业为支撑,加快推进以传统蒸煮米面制品为代表的主食产业化进程,努力构建现代化主食产业体系,全面提升主食社会化供应水平,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快速发展。

    (二)发展目标。到2015年,主食工业化率明显提高,其中面制主食品工业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,米制主食品工业化率较全国平均水平高10%以上;培育5个以上年产值超20亿元的主食产业集群;培育10家以上年产值超10亿元的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;主食品质量明显提高,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的全国知名品牌;形成一批冷冻冷藏、物流配送、连锁专卖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主食供应网络,使成品粮应急加工和供应体系更加健全,主食产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。

二、推进措施

    (一)打造龙头企业。通过招商引资、企业重组、扩建新建等方式,加强项目建设,形成一批规模较大、特色鲜明、装备先进、技术领先、竞争力强、带动力大的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。整合现有主食加工企业资源,加大技改、扩建、兼并力度,组建跨区域大型企业集团,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,提高产品档次,并集聚其他中小企业为其配套,进行上下游产品的深度开发和物流配送;发挥现有粮食加工企业优势,挖掘潜力,延长产业链条,向主食产业发展。推进示范工程建设,选择一批主食产业化示范市,命名一批主食产业化示范企业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
    (二)建设产业集群。根据我省粮食种植优势区域分布情况和南北地区居民不同消费习惯,在淮北和沿淮地区重点形成若干个面制品主食产业集群,在江淮、江南地区形成若干个米制品主食产业集群,在合肥等城市形成若干个杂粮主食产业集群,发挥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。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,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主食加工园区,粮食产业园区要积极招商引进主食加工项目。主食产业化企业重点布局县城以上城市,便于为市民主食消费提供社会化服务。

    (三)推进基地建设。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积极参与粮食生产三大行动(小麦高产攻关、水稻产业提升和玉米振兴计划)核心示范区和高产示范县建设,采取“公司+合作社+基地+农户”等形式,大力发展家庭农场、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实行订单生产,推进土地流转,实行标准化生产、规模化种植和集约化经营,建设优质、专用粮食生产基地,保障主食加工原料需求,构建种植、收储、加工和市场营销一条龙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。

    (四)加快科技创新。建立面向产业需求,以企业为主体,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。鼓励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转让、入股等方式进入企业,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。鼓励企业加大主食科研投入,自主建设或与科研单位共同建设研发中心,提高核心竞争力,建设科技型主食加工企业。提高新产品的开发能力,加强系列化、多元化、营养化、特色化产品开发步伐,丰富花色品种,保证产品质量,提升产品档次。加快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步伐,着力推进传统主食品现代加工、全谷物食品加工、抗老化保鲜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创新。加大技术改造力度,提升主食加工业整体技术、工艺、装备水平。

    (五)强化质量安全。引导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意识,认真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,构建制度完善、风险可控、监管有效的主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。加强主食质量标准体系建设,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,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。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,全面推行质量管理、食品安全管理等认证。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,充分发挥质检机构作用,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和装备水平。加强食品安全后续监督体系建设,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。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,逐步建立以遵纪守法为准绳、社会道德为基础、企业自律为重点、社会监督为约束的生产者诚信体系,保障主食质量安全。

    (六)实施品牌战略。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,建立以质量为核心、宣传为手段、营销为目的的商标品牌创建和经营机制;深化“守合同重信用”活动,提升企业信誉度,完善农资企业诚信体系。以优势骨干企业为重点,通过自主创新、商标注册、专利申请、名牌创建、特色产品认定等手段,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核心技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全国性和区域性知名商标、名牌产品。整合品牌资源,精心经营品牌,挖掘品牌价值,推进品牌低成本扩张,发挥品牌扩散效应和聚合效应,提高知名商标品牌市场占有率。

    (七)创新流通方式。整合粮食行业资源,引导主食产业化企业与全省“放心粮油店”、军粮供应站、粮油应急供应点等对接。充分利用现有供应网点,增加经营业务,减少布点成本,互惠互利。优化网点布局,完善现代配送营销网络,大力建设配送中心、专卖店、直营店、连锁店,推进主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,开展直供直销、电子商务等,努力探索新型商业运营模式,创新主食流通方式,形成覆盖城乡、服务规范的主食销售体系。

三、扶持政策

    (一)加大财政支持力度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和引导功能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》(皖发〔2013〕7号)和国家、省有关支持龙头企业的相关政策,按照资本多元化、营运市场化的原则,支持和引导社会各方资本参与主食产业化发展。粮食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切块重点支持主食产业化项目,市县根据财力给予适当配套支持。省“861”项目投资、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和农业产业化、农业综合开发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省级支农资金向主食产业化项目倾斜,农业产业化项目统筹考虑主食产业项目。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产业发展的部分,优先考虑主食产业化项目。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,优先安排土地整理、土地治理、农田水利、现代农业发展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。支持主食营销网络建设,对主食加工企业建设快餐店、专卖店、流动售货点等销售网点和配送中心,市、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。支持主食品牌建设,对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,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主导制订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企业,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;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、安徽省著名商标、安徽省名牌产品的企业,市县政府给予适当奖励。

   (二)落实税收优惠政策。对从事主食加工企业,缴纳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,可向地税部门申请定期减征或免征,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。对企业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,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。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减按15%税率征收所得税。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,1个纳税年度内,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,免征企业所得税;超过500万元的部分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    (三)加强金融信贷支持。强化银企对接工作,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对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生产基地建设、固定资产投资、技术改造和粮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贷款的支持力度。引导和支持竞争力强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优势主食加工企业上市融资,对成功上市的企业,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的奖励。对企业成功发行企业债、公司债,省和同级财政按发行额度3%、最高不超过75万元给予补助。探索建立主食产业化融资担保机制,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对主食加工企业的担保服务。对属于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主食加工企业,金融机构应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。

    (四)提供土地和网点优惠。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,各地要尽力满足主食产业化企业建设用地需求。有关部门要支持企业销售网点布局,鼓励主食进社区、进集镇、进农村,切实为主食产业化搞好服务。

四、组织领导

    推进主食产业化是政府的民生工程,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加强对主食产业化工作的指导和协调。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,强化协作配合,落实责任分工,形成工作合力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责任,把主食产业化作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,科学规划,精心部署,加强协调,抓好落实。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主食产业化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。财政部门要整合支农资金支持主食产业化发展。农业部门要加强粮食基地建设,引导优质、专用粮食生产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主食加工业的规划、引导和服务工作。科技部门要加强对主食产业化科研工作的支持。商务部门要加强对主食品进超市、入社区和布局经营网点的支持。税务、金融、工商、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,合力支持主食产业化的发展,确保主食产业化的顺利推进。

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2013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