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阳河公安分局查处一起消防案件
为认真贯彻落实宿松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,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,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,华阳河公安分局对辖区内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以排除火灾隐患。
12月12日,华阳河公安分局民警在对宿松县怡盛织造有限公司(承租原华阳河纺织厂)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,发现该公司织造车间被占用,堵塞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,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。一旦发生火灾,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。民警立即固定现场证据,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,受理案件并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,12月22日华阳河公安分局报经县消防大队审批决定,对承租公司给予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(罚款已交纳到位),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。(陈定兵)